宗主督護制:是指北魏初年,面對各地豪強聚眾結塢自保,北魏只得承認既成事實,任命塢主為宗主督護,讓他們行使基層政權職能的一種制度。
九品中正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為門閥政治服務的選官制度。魏國建立之初,魏文帝接受陳群建議,實行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從漢朝察舉制演變而來的,只不過將薦舉之權從中央和地方各級長官轉移到專職舉士的中正官。其具體方法是由在中央任職的官員擔任原籍地的大中正或中正,負責考察本地士人,綜合他們的門第和德才定出品和狀。品主要依據家世官位和資歷,分為上上至下下九品,狀是根據士人德才行為下的一個簡短評語,品、狀均呈報吏部作為政府選官依據。九品中正制成為鞏固門閥政治、阻塞寒素人才入仕的工具。
九寺五監:是唐朝設置的獨立的中央職能部門,它和尚書六部在職級上基本處于平行地位,與六部無法定隸屬關系,但職權與六部重疊之處甚多。九寺五監分掌具體事務。九寺有太府寺、司農寺、宗正寺、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衛尉寺、太仆寺、大理寺。五監有國子監、軍器監、少府監、將作監、都水監。
節度使:最初是邊區的軍事長官,職權以領軍為主,安史之亂后,節度使掌握地方政治、軍事和財政大權,成為割據一方的地方高級行政長官。節度使職位或傳子世襲,或委部下充任,中央政府無權過問。
兩府三司制:是宋朝的中央行政體制,中書門下與樞密院分掌文、武,后人稱之為“兩府”,另設獨立執掌全國財政的三司使,又稱“計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