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題】試述抗戰前南京國民政府行政監督的發展趨勢。
【參考答案】
(1)取消人民的監督。1928年后,南京國民政府設立的五院只對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和國民政府主席負責,而不對人民或人民代表機關負責。
(2)加強國民黨的監督。1928年10月國民黨中央常委會通過的《訓政綱領》規定:指導監督國民政府重大國務之施行,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行之。
(3)擴大監察院的監督范圍。監察院的行政監督工作分三個方面進行;一是監察院本部,負責對中央政府的監察事宜;二是派遣監察使,分赴各監察區,進行巡回視察;三是審計監督,監察院設審計部、掌理審計事宜,監督國民政府所屬全國各地機關預算、計算、收支及稽察財政上的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