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題】試述魏晉南北朝時期行政決策方面兩種截然不同的程序。
【參考答案】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行政體制既從總的趨勢上呈現出加強中央集權的集中傾向,又不時伴隨出現背離中央集權的分散傾向。這種體制上的兩重性也反映到行政決策上,使這一時期的行政決策也呈現出兩種截然不同的程序。
(1)權臣擅政的偏離中央集權原則的決策方式。通常表現為以下兩種情況:
①魏晉南北朝時期是一個政權更迭頻繁的時期,權臣迭出。這些權臣的目的在于奪位改統,因此,他們逐步剝奪皇帝的行政決策權,使皇帝完全成為他們的傀儡。
②魏晉南北朝時期,特別是東晉時期,門閥士族勢力膨脹,成為行政決策上對皇權的一種制約。這一時期的行政決策多出現皇帝和士族共同決策的局面。在這種決策形式下,士族權要人物的地位十分重要,他們一般也通過控制相權的方式掌握行政決策權。由于各不同士族集團利益上的差異,士族權要人物為了維護士族間的勢力平衡,不可能像易代之際的權臣那樣完全剝奪皇帝的行政決策權,而只能是同皇帝分享決策權。因此,在這種政治格局之下,皇帝往往處于半傀儡地位,但仍能發揮一定的作用。
(2)強化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決策方式。在這種情形下,皇帝能夠貫徹自己的意志,獨立地行使行政裁決權。
①對于重大的事務,依據秦漢以來的傳統決策形式采用集議的方式,由皇帝召集群臣集議,最后由皇帝作出裁決。至于緊急軍務或機密大事,皇帝裁決更是決策的主要形式。
②對于一般性政務,則多通過日益成熟的三省制度來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