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廢科舉、興學堂、派留學
1905年9月,清政府正式下令“立停科舉”,對以前的舉貢生員,分別給予出路。這樣,延續了1300多年的科舉制最終被廢除了。這不僅是中國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更是近代人事行政管理方面的一次最重要的變革。
新式學堂的興起和大量選派留學生,培養了一批新式知識分子,促進了政府官員知識結構的改善。
二、新的任官考試制度的建立
1906年10月,學部根據外國公務員制度關于大學生畢業后要經過國家“學成試驗和入官試驗”兩項規定,制定了《考試游學畢業生章程》,并主持留學畢業生的專業和中、外文考試。與此同時,禮部根據《欽定學堂章程》負責對本國學堂畢業生的資格認定考試。
新的任官考試制度的建立,適應了新的行政體制和新的教育制度的要求,是清末人事制度方面的一大進步。
三、行政官員任用制度的改革
(1)清末,行政官員任用制度有三項重要的改革。
一是停業捐納。
二是裁汰書吏。
三是職官分級。
四、官俸制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