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員的選拔
夏商周時期都實行世官制度。在夏、商時期,血統是選拔官員的主要依據。西周時期,仍將血緣作為任用官吏的主要標準,公卿、諸侯、大夫等重要官爵幾乎都由王族和親族的人員擔任,并世代相襲,即所謂世卿世祿制。
世卿世祿制是指下級貴族到上級國君朝廷世代為官的制度。世卿是指到王室充當卿士或到公室充當卿的那一部分具有官僚身份的貴族,他們父子之間官職世襲,故稱世卿。世祿是指這些貴族一方面在朝為官,另一方面仍是其封國的封君,享有原有爵位和采邑作為其俸祿,并世代享用。
二、官員的管理機構
到西周中期,開始出現佐助天子管理官員的人事官員,即司士。周王在其左右的士中提拔一人為“司士”,作為負責管理人事的主職官員。
除司士外,還有公族。公族常在王的左右,有冊命時充當司儀,是專管公族的人事官員。
三、官員的爵制
夏、商時期雖有等級之分,但無健全的制度,組織較為松散,帶有部落聯盟時期的某些特點。西周時期實行分封制,制定了尊卑高下的等級,無論是卿士還是封君都享有爵祿,諸侯在爵稱上有公、侯、伯、子、男之分,在爵等上分為公為一等,侯伯為二等,子男為三等。
除爵外,還有一種表明身份的標志,即“命”。
四、官員的俸祿和退休
夏商周都實行世祿制,即各級封君享受自己封地上的收入,除按規定向上一級封君交納一定的貢賦和提供一些勞役外,其余部分歸封君享用。
據文獻記載,夏商周均有官員年老致仕的制度,官員到七十歲即退休,即所謂“七十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