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于4月10日-11日順利結束。考試過程安全有序,考風考紀良好。絕大部分考生遵守考試紀律,但也有少數考生違規、違紀。為嚴肅考風考紀,根據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對53名違規考生予以處理。
現將違規考生的違規事實認定規定和擬處理決定進行公告,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和擬處理決定存在異議,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并提供相應事實、理由和證據材料。逾期未提出陳述、申辯的,視為放棄此項權利。屆時,我院將依法依規作出正式處理決定。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聯系電話:0551-63609520;0551-6360956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21年4月26日
準考證號 | 考試時間 | 課程名稱 | 考點 | 考場 | 座位 | 違紀事實認定規定 | 處理依據 | 擬處理決定 |
010121106561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合肥六中(南區) | 31 | 11 | 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 | 第五條第7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
010121103985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合肥五十五中(本部) | 265 | 24 | 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上標記信息 | 第五條第8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
010121114161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合肥四十八中(望湖校區) | 201 | 6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250120100125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公共政策 | 宣城市第六中學 | 9 | 2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220619200040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管理會計(一) | 宿城一初中(校本部) | 8 | 15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220221100594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 宿城一初中(校本部) | 29 | 12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0201364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美學 | 合肥金湖小學 | 521 | 11 | 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 第六條第4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20119100704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汽車鑒定與評估 | 市三中 | 94 | 1 | 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 第六條第4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18200510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機電一體化系統設計 | 合肥頤和中學 | 1052 | 20 | 抄襲或者協助他入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 第六條第2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110119100089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 滁州市第六中學 | 49 | 17 | 抄襲或者協助他入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 第六條第2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120921100007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 阜陽十九中 | 111 | 21 | 抄襲或者協助他入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 第六條第2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130615300172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中外教育簡史 | 亳州學院附屬學校 | 35 | 29 | 抄襲或者協助他入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 第六條第2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130117300119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亳州學院附屬學校 | 3 | 25 | 抄襲或者協助他入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 第六條第2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1106143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合肥四十六中(本部) | 63 | 15 | 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 第六條第4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20121101698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市高級職業學校 | 37 | 28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40120201383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憲法學 | 淮南實驗中學(本部) | 68 | 25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100221100004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公共政策 | 黃山市屯溪五中 | 13 | 3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17103053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現代漢語 | 合肥五十中天鵝湖集團蜀外校區 | 894 | 27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0204539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美學 | 合肥金湖中學 | 492 | 25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10301782 | 2021年4月10日上午 | 美學 | 合肥金湖小學 | 502 | 18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16101377 | 2021年4月10日下午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合肥四十六中(本部) | 122 | 30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1105648 | 2021年4月10日下午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合肥四十八中(望湖校區) | 181 | 12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120514200005 | 2021年4月10日下午 | 中外新聞作品研究 | 阜陽十九中 | 111 | 23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130321100027 | 2021年4月10日下午 |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 亳州學院附屬學校 | 37 | 21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220221100122 | 2021年4月10日下午 | 小學教育科學研究 | 宿城一初中(校本部) | 12 | 19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1106614 | 2021年4月10日下午 |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 合肥三十六中 | 673 | 12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19211518 | 2021年4月10日下午 | 學前兒童藝術教育 | 合肥五十中天鵝湖集團蜀外校區 | 892 | 2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0100208 | 2021年4月10日下午 | 線性代數(經管類) | 合肥三十二中 | 939 | 16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1112150 | 2021年4月10日下午 | 認知心理 | 合肥頤和中學 | 1060 | 17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120320100232 | 2021年4月10日下午 | 當代中國政治制度 | 阜陽十九中 | 103 | 22 | 抄襲或者協助他入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 第六條第2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14101309 | 2021年4月10日下午 | 房屋建筑工程概論 | 合肥海頓學校 | 988 | 18 | 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 第六條第4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0114894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中國文化概論 | 合肥四十八中(望湖校區) | 180 | 24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1112598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公務員制度 | 合肥一六八中學 | 419 | 27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250618200025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公務員制度 | 宣城市第六中學 | 8 | 19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220520100004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行政管理學 | 宿城一初中(校本部) | 1 | 8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20121100252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公務員制度 | 市高級職業學校 | 40 | 7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80217200518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比較教育 | 高琦小學 | 15 | 21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0108515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刑事訴訟法學 | 合肥五十中天鵝湖集團蜀外校區 | 872 | 30 | 抄襲或者協助他入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 第六條第2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18202843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英語詞匯學 | 合肥三十八中(和平校區) | 777 | 12 | 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 | 第九條第4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80218200120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比較教育 | 高琦小學 | 15 | 28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1105646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市場營銷策劃 | 合肥二中 | 836 | 24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19105224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質量管理(一) | 合肥九中 | 611 | 24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0107326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質量管理(一) | 合肥九中 | 607 | 4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0116793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質量管理(一) | 合肥九中 | 615 | 24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0105199 | 2021年4月11日上午 | 質量管理(一) | 合肥九中 | 612 | 17 | 抄襲或者協助他入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 第六條第2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1111551 | 2021年4月11日下午 | 中國現代文學史 | 合肥一六八中學 | 454 | 27 | 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 第五條第9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
080219200138 | 2021年4月11日下午 | 課程與教學論 | 高琦小學 | 7 | 20 | 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 第五條第9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
010119107356 | 2021年4月11日下午 | 中國現代文學史 | 合肥一六八中學 | 459 | 30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1112102 | 2021年4月11日下午 | 中國現代文學史 | 合肥金湖中學 | 480 | 11 |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1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0204562 | 2021年4月11日下午 | 英語(二) | 合肥六中(南區) | 26 | 13 | 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 第六條第4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20100231 | 2021年4月11日下午 | 人員素質測評理論與方法 | 合肥六十五中 | 904 | 23 | 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 第六條第4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19203713 | 2021年4月11日下午 | 企業管理概論 | 合肥四十五中(桐城路校區) | 1042 | 23 | 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 第六條第4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
010112207171 | 2021年4月11日下午 | 英語(二) | 合肥四十六中(本部) | 115 | 3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5款,第九條 | 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