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造了慘絕人寰的大屠殺。1937年12月,日軍占領國民政府首都南京后,開始了瘋狂的燒、殺、淫、掠。據統計:中國平民和被俘士兵被集體射殺、火焚、活埋及用其他方法處死者達30萬人以上。這就是震驚中外的“南京大屠殺”。日軍還在其他地方制造了許多屠殺中國人民的慘案。相持階段到來后,日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八路軍新四軍及其抗日根據地開展大規模的“掃蕩”,實行殺光其居民、燒光其房屋、搶光其糧食”的“三光”政策。從1940年下半年起,日軍的731部隊等開始將帶有霍亂、傷寒、鼠疫等病菌的投擲器投放到中國許多地區,造成大量中國居民死亡。日軍甚至用中國人進行人體活體試驗。日軍還用欺騙等手段攜掠大量的中國勞工,強迫一些中國婦女充當“慰安婦”。
(2)瘋狂掠奪中國的資源與財富。在東北,“南滿鐵路株式會社”“南滿重工業股份公司”兩大公司、獨占了東北全部重工業和鐵路交通,控制了東北的經濟命脈,掠奪礦產資源。在關內,日本“華北開發股份公司”和“華中振興股份公司”分別主管對華北和華中的經濟掠奪。日本侵略者還大肆掠奪占領區的土地及農產品。他們還推行“糧食出荷”政策,對農產品實行嚴格的統制和壟斷,強迫農民將糧食等主要農產品廉價出賣給偽政府,除保證侵華日軍的需求外,大部分糧食被運往日本國內。
(3)強制推行奴化教育。按照“思想戰”的方針,在其占領區大力推行奴化教育,企圖以此達到泯滅中國民眾的民族意識和反抗精神、維護其殖民統治的目的。
(4)日本侵略者在中國犯下的罪行馨竹難書。據不完全統計,戰爭期間,中國軍民傷亡3500多萬人;按照1937年的比值折算,中國直接經濟損失1000多億美元,間接經濟損失5000多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