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民黨中政會的決策和國民政府的決策
南京國民政府行政決策的中心仍然是國民黨中政會。中政會的決策活動一般以會議的形式進行。會議主要有常會和臨時會(特別會)兩種。決策程序為:會前由各專門委員會就內政、外交、國防、財政、經濟、法制等方面提出議案;開會時就各專門委員會所提議案及中央執行委員會交議事項進行討論;討論的結果以決議的形式作出。中政會作為國民政府行政決策的發源機關,不直接發布命令和處理政務,所作決議一般直接交國民政府執行。
二、行政執行的重要措施
(1)改委員合議制為首長集權制。
(2)改良公文處理,簡化施政程序。
(3)推行省府合署辦公制度。
三、行政監督的發展趨勢
(1)取消人民的監督。
(2)加強國民黨的監督。
(3)擴大監察院的監督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