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答題】簡述行政裁決與行政審判的區別。
【參考答案】
(1)二者的主體不同,所行使的職能亦不相同。行政裁決的主體是行政機關,行使的是行政職能;而行政審判的主體是人民法院,行使的是司法職能。
(2)對象范圍不同。行政裁決的對象是法律有特別規定而且與行政管理相關的部分民事、經濟糾紛;而行政審判的對象是法定范圍內的行政糾紛和附帶于行政訴訟的民事糾紛。
(3)二者解決糾紛的方式和程序不同。裁決的程序和方式比較簡單而靈活;而行政審判程序則嚴格規范。
(4)二者的法律效力不同。一般情況下,行政裁決并非最終的裁決;而行政審判是最終的裁判(當事人不上訴的一審判決和二審判決都是發生法律效力的終局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