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
(一)社會存在
社會存在是指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總和,包括地理環境、人口因素和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產方式。
1.地理環境及其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地理環境是指人類生存和發展所依賴的諸種自然條件的總和,它由大氣圈、水圈、巖石圈構成。地理環境是人們物質生活的必要條件之一,制約和影響社會的發展。其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地理環境通過對生產的影響,加速或延緩社會的發展。(2)地理環境還可以通過對軍事、政治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不同國家社會的發展。
2.人口因素及其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人口因素是一個包括人口數量、質量、密度、構成,人口的發展,人口分布和遷移,人口的自然變動和社會變動等各種因素的綜合范疇。人口因素是社會物質生活的必要條件之一,對社會發展起著制約和影響作用。其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一定數量的人口是社會物質生產的必要前提。沒有物質生產,社會就不能存在和發展,而人口是物質生產的自然基礎。
(2)人口狀況能加速或延緩社會的發展。只有與物質生產相適應的人口狀況,才最有利于促進社會的發展。
3.生產方式及其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生產方式是人類借以向自然界謀取必需的生活資料的方式,包括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兩個方面,是特定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統一。生產方式在社會發展中起決定作用。其主要表現在:
(1)生產方式或生產活動是人類從動物界分離出來的根本動力和人類區別于動物的根本標志。
(2)生產方式或生產活動是人類和人類社會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
(3)生產活動是形成人類一切社會關系的基礎。
(4)生產方式決定社會制度的性質和社會制度的更替。
(二)社會意識
社會意識指社會的精神生活過程,它具有復雜而精微的結構,由諸多因素和層次構成。從反映社會存在的程度和特點來看,社會意識包括社會心理和思想體系;各種思想體系由于對經濟基礎的關系不同和反映社會存在的方式不同,可以分為意識形態和非意識形態兩類;從社會意識主體的范圍來看,可以分為個體意識和群體意識。
(三)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關系
1.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辯證關系,即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反作用于社會存在。一方面,社會意識是社會存在的反映,社會意識依賴于社會存在;另一方面,社會意識這種精神力量,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反作用于社會存在,轉化為物質力量,影響社會發展的進程。
2.社會意識的相對獨立性
社會意識的相對獨立性是指社會意識在反映社會存在、被社會存在所決定的同時,還具有自身的能動性和獨特的發展規律,它的發展與社會存在的發展并不總是保持著一致和平衡。
3.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關系問題是歷史觀的基本問題
(1)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這對范疇是高度概括、高度抽象的范疇,它們包括了人類社會的一切物質現象和精神現象。二者的關系問題是任何一種歷史觀都無法回避的首要問題。
(2)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關系問題,是劃分歷史唯物主義和歷史唯心主義的根本標準。
(3)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關系問題,也是人們在實踐中的重大問題。
二、生產關系必須適合生產力性質的規律
(一)生產力和生產力系統
1.生產力是人類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從自然界獲取物質資料的能力。生產力范疇反映的是人與自然界的關系。
2.現代生產力系統包括四類要素:第一,獨立的實體性因素,包括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對象;第二,運籌性的綜合因素,包括分工協作、經濟管理、預測決策等;第三,滲透性因素,主要指自然科學;第四,準備性因素,主要指教育。
(二)生產關系和生產關系體系
1.生產關系是指人們在物質生產過程中結成的經濟關系。它包括三項內容:第一,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第二,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關系(包括交換);第三,產品的分配方式。
2.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是整個生產關系的基礎。這是因為:第一,它是生產勞動得以進行的前提;第二,它決定整個生產關系的性質;第三,它決定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關系;第四,它決定產品的分配方式。
(三)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之間的矛盾
1.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這種決定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生產力的性質決定生產關系的性質;第二,生產力的發展決定生產關系的改變。
2.生產關系反作用于生產力。這種反作用表現為兩種情況:第一,適合生產力性質和發展要求的先進的生產關系,促進生產力的發展;第二,不適合生產力性質和發展要求的落后的生產關系,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其促進與阻礙的程度,又依適合與否的程度而定。
3,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之間的矛盾運動。
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反作用于生產力,就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辯證關系。這個辯證關系從連續的動態過程來看,就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之間的矛盾運動。生產關系與生產力性質和發展要求之間這種由基本適合到基本不適合,再到新的基礎上的基本適合,是一個川流不息、萬古常新的循環過程。
三、上層建筑必須適合經濟基礎發展要求的規律
(一)經濟基礎
經濟基礎是指一個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各個方面的總和,即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各種不同的社會集團在生產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關系、產品分配方式三個方面的總和。
(二)上層建筑
1.上層建筑指社會的政治、法律、藝術、道德、宗教、哲學等意識形態以及與這些意識形態相適應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的總和,分為政治(實體性)上層建筑和觀念(思想)上層建筑兩部分。
2.政治上層建筑與觀念上層建筑之間既相互區別,又互相依賴、互相滲透、互相作用、互相轉化。首先,觀念上層建筑決定政治上層建筑。其次,政治上層建筑一旦形成,又會成為一種強大的、既成的物質力量,反過來影響觀念上層建筑。
(三)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
1.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這種決定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產生和上層建筑的性質;第二,經濟基礎的變化決定上層建筑的變化。
2.上層建筑反作用于經濟基礎。這種反作用集中表現為它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
3.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運動。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反作用于經濟基礎,就是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辯證關系。這個辯證關系從連續不斷的過程來看,就是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運動。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之間這種由基本適合到基本不適合,再到新的基礎上的基本適合,是一個川流不息、萬古常新的循環過程。
四、社會形態的劃分和社會形態的更替與發展
(一)社會形態的劃分
1.經濟社會形態劃分法
(1)五種社會形態劃分法,是根據生產關系的不同性質劃分為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五種社會形態。
(2)三種社會形態劃分法,根據作為社會主體的人的發展情況劃分為人的依賴性社會、物的依賴性社會、個人全面發展的社會三種依次更替的社會形態,其與根據三種宏觀經濟運行形式形成的自然經濟社會、商品經濟社會、產品經濟社會三種依次更替的社會形態是一一對應的。
2.技術社會形態劃分法
技術社會形態是以生產力和技術發展水平以及與此相適應的產業結構為標準劃分的社會形態。人類歷史技術社會形態序列:漁獵社會一農業社會一工業社會一信息社會。
(二)社會形態的發展是自然歷史過程
“社會經濟形態”即經濟社會形態。人類社會的發展或者說社會形態的演變也像自然界一樣,是客觀的、物質的、辯證的過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性。正是人類有意識、有目的的實踐活動,構成了人類社會的歷史,形成了人類社會歷史的發展規律。
1.每一代人在社會上開始生活時,所遇到的都是現成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任何人都不能自由地選擇生產力和生產關系。
2.人們不能自由地選擇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但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去改變原有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
3.把社會關系歸結于生產關系,把生產關系歸結于生產力的水平,就是認為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作為社會的經濟基礎又決定上層建筑。這是歷史發展中的唯物主義因果決定論,或稱歷史決定論。
(三)社會歷史發展的決定性與選擇性生社會歷史發展的決定性是指歷史決定論,社會歷史發展的選擇性是指主體選擇的作用。
1.在歷史決定論看來,純粹的必然性只存在于邏輯中。
2.在歷史決定論看來,社會規律所揭示的社會過程之間的聯系,不是單值對應的線性因果聯系,而是多值的、或然的、非線性的因果聯系。
3.每一種可能性的實現,又會有多種多樣的形式,即各種具體的模式和途徑。
(四)社會形態發展的統一性和多樣性
1.社會形態發展的統一性,是指處于同一社會形態的不同國家和民族的歷史發展具有的共同性、普遍性,即具有大致相同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大致相同的生產關系體系,大致相同的上層建筑。社會形態發展的統一性,僅僅指明各個國家和民族歷史發展過程的共同性質、一般規律、客觀必然性,并不能概括它們各自歷史發展的全部內容,不能反映它們各自歷史的全部變化和全部細節,不能說明它們彼此之間的各種差別。
2.社會形態發展的多樣性,是指不同國家和民族的歷史發展具有不同的特點,在經濟、政治、文化發展上都有自己民族的特色,各國的歷史可以說是千差萬別的。社會形態發展的多樣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處于同一社會形態的不同國家和民族的歷史具有各自的特點;第二,各個國家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中所具有的典型意義不同;第三,人類社會在由較低的社會形態向較高的社會形態轉變時,不同國家和民族采取的過渡形式各有特點;第四,有些國家和民族由于特殊的社會歷史條件,在社會形態轉變過程中,可能超越某一個或某幾個社會形態。